泰安社保补缴
一、补缴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帐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二、补缴条件
1、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⒉、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
3、具有我省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三、补缴方式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