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个人养老金有缴费年限要求吗?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 [] 7号)和《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人社部发[]70号)规定,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没有缴费年限的规定。
在泰安市退休时可以一次性领取职业年金吗?
1.参保人员在改革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单位提出待遇支付申请。
2.参保人员退休前已离开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经办机构继续管理运营的,达到退休年龄后直接向原经办机构提交职业年金待遇支付申请(简称保留账户人员)。
本人选择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也可选择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有相应的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方案二目前暂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