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30 06:5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新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通知,泰安新泰医保缴费通知,泰安新泰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通知
内容简介
新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一、参保缴费对象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含在校学生及托幼机构)。已取得新泰市居住证,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参加新
新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
一、参保缴费对象
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含在校学生及托幼机构)。
已取得新泰市居住证,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参加新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我市居民相同标准缴费。持居住证参保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须在取得居住证当年集中缴费期(非集中缴费期不予受理)缴纳次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随父母(至少一方取得新泰市居住证)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可按规定参加新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度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11月1日至12月20日。
三、参保缴费标准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设定两个档次: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7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未成年人(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学生按照一档标准缴费,享受二档医保待遇。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村(居)、学校代收。
村(居)民、在校学生中正常续费的人员,可由所在村(居)、学校代收。
(二)自主缴费。
1.银联商务二维码缴费。可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扫描二维码进行缴费,也可以给其他缴费人代缴。
点我扫码
2.微信缴费。微信搜索关注“新泰医保”公众号-“自助服务”-“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用微信扫码,进行实名注册缴费,也可以给其他缴费人代缴。(点我扫码)
3. 支付宝缴费。在支付宝“市民中心”(定位到泰安),社保-社保缴费,也可以给其他缴费人代缴。
(温馨提示:使用银联商务、 “山东税务”“新泰医保” 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社保费缴纳”时,身份证最后一位是X,请使用大写字母X)
4.银行缴费。包括农商银行各“农金通”网点、建设银行“裕农通”网点、邮储银行、泰安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各网点缴费。
5.网上缴费。缴费人可以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实名注册并缴费,也可以给其他缴费人代缴。
6.税务服务大厅缴费。各税务分局大厅、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税务窗口可缴费。
7.自助缴费。在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一楼设有自助缴费终端,提供24小时自助缴费服务。
五、特别提示
(一)正常续费。2015-连续缴费,正常续交度居民医保的群众,可自由选择缴费方式。
(二)新增或者中断缴费。新参保、补缴及以前年度的保费,先去户籍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补缴等业务,然后再进行缴费。
(三)新生儿参保。出生之日6个月内且在出生年度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跨年度超过6个月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新参保自出生年度起补缴,并按新参保人员补缴办法享受待遇。例如:11月1日出生的新生儿,在今年12月缴费和医保费,今年可以从11月1日享受待遇,明年可以从1月1日享受待遇,如果12月只缴纳了明年的费用,则从2月份才能享受待遇,今年发生的费用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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