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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01-25 05:2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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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山东省税务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注意事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尽事宜,参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

山东省税务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注意事项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参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及监督电话:0531-82780166

时间:8:30-11:30,14:00-17:00

【拓展】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国家公务员局指定的公务员体检医疗机构或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