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6 08:4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东平住院医疗待遇,东平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东平居民医保住院医疗待遇(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内容简介
东平居民医保住院医疗待遇:1、起付标准。按照一档标准缴费的参保居民,在定点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一级和二级定点医院、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每次起付标准分别为 200元、600元、1000元;按照二档标准缴费的,每次起付标准分别为 200元、400元、800元
东平居民医保住院医疗待遇:
1、起付标准。按照一档标准缴费的参保居民,在定点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一级和二级定点医院、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每次起付标准分别为 200元、600元、1000元;按照二档标准缴费的,每次起付标准分别为 200元、400元、800元。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精神病(重性)、结核病、血友病 8个病种,一个医疗年度内在本市定点医院多次住院治疗的,仅执行最高级别医院一次起付标准费用;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同样享受该政策。
2、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在定点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一级和二级定点医院、三级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照一档标准缴费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5%、70%、55%;按照二档标准缴费的报销比例分别为 85%、75%、65%。
3、临时外出就医待遇。市内转诊转院的,仅执行最高级别医院一次起付标准费用。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市外发生的住院费用,个人首先自付 10%,其余部分执行我市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和医疗待遇标准。
详情:东平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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