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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良庄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2 05:38: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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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民政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岱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最长服务期限不超三年。良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是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设置并实施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岗位职责

本次开发安置城镇公益岗-综合管理岗位11人。综合管理岗位职责为:负责协调部门的日常工作;负责办公室印鉴使用管理、收发文管理;负责办公室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负责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公益岗位职责;负责后勤保障;负责所在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 招聘对象

户籍地或常住地为良庄镇辖区,经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即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16—24岁失业青年和“二孩”妈妈、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城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且具备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城镇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的人员)等群体。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2. 已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

3. 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4.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5.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四、其他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城镇公益岗须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可以操作智能手机及计算机基础应用。

(四)熟悉社保、医保、就业等相关政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五、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良庄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六、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主评议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一) 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材料:

(1)《泰安市岱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 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申报零就业家庭的人员请出具家庭共同居住人员户口页复印件及索引。

(4)近期2寸免冠照片四张。

(5)辖区居住证明及就业情况说明一式三份。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证明材料三份。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单亲家庭请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7)学历复印件三份。

(8)无犯罪证明原件三份。

2. 报名时间:11月27日-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3. 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居住地所在的村、管区。

4. 报名方式:本人持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 资格审查:管区、村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后上报人社所,由人社所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对聘用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 民主评议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评议,本次进入评议的人员将与前期进入评议人员统一开展面试评议工作,由工作专班成员、村书记代表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评议。民主评议的内容为:身体状况、现实表现、就业困难程度等;民主评议结果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用前25名,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确定好拟安置人员后,由卫生院统一组织健康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审查。

(三)政治审查、公示

体检合格的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政治审查材料,政审合格的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良庄镇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报名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岗前培训

安置对象公示无异议的,依据民主评议结果和招聘计划,报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法律知识、岗位技能、创城知识、消防安全、防疫常识、劳动纪律等,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五)协议签订上岗

城镇公益岗考核合格的,与上岗人员签订《帮扶劳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情况续签,《帮扶劳务协议》一般不超过三年。《帮扶劳务协议》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协议签订后由镇人社所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

(六)管理使用与工作要求

由乡镇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分配到村、单位,由各村、单位日常管理使用。经安置上岗人员工作时间与安置单位工作人员一致,必须服从所在单位的领导管理,按照安置的岗位要求,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配合所在单位做好日常考勤工作。对不服从管理、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人员予以取消资格。

七、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为岱岳区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按月发放。用人单位依据岗位类型、劳动强度、劳动时间等确定待遇。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八、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解除聘用,停止发放补贴,停缴社会保险费。

(一) 自然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 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 自愿退出岗位的;

3. 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 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 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 人员清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 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 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 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 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 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 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九、其他事项

(一)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 城镇公益性岗位具体招聘信息将通过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三)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四)城乡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五)如招聘期间上级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六)本轮招聘岗位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设置,若工作需求发生变化,岗位随之调整,如岗位取消,聘用关系随之解除。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本公告由良庄镇人社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8013776

附件1:岱岳区良庄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泰安市岱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