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泰安市异地就业缴纳社保费失业保险金在工作地还是户籍地申领?

发布时间:2023-12-26 02:0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泰安市异地就业缴纳社保费,泰安市异地就业缴纳社保费失业保险领取,泰安市异地就业缴纳社保费失业保险金在工作地还是户籍地申领?

内容简介

泰安市异地就业缴纳社保费失业保险金在工作地还是户籍地申领?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泰安市试用期能继续领取

泰安市异地就业缴纳社保费失业保险金在工作地还是户籍地申领?

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泰安市试用期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社保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因此,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